范围 本技术要求规定了水性涂料环境标志产品的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
定义
挥发性有机物(VOC):指任何参加气相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
基本要求
3.1 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若无国家标准则必须执行行业标准);
3.2 企业污染物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技术内容
产品中的挥发性有机物(VOC)含量应小于250g/L;
产品生产过程中,不得人为添加含有重金属的化合物,总含量应小于500mg/L(以铅计);
3 产品生产过程中不得人为添加甲醛及其甲醛的聚合物,含量应小于500mg/L。
检验方法
产品中挥发性有机物(VOC)含量的检测按附录A(本处略)进行。
产品中重金属的检测按附录B(本处略)进行。
5.3 产品中甲醛的检测方法按附录C(本处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