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受通州区水利重点工程项目办公室委托,对北京市通州区2006年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所需专用设备及材料定点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到通州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接受资格预审。前来投标的供应商除第二包外,其它各包必须是材料设备生产厂家,如为分厂供货,必须提供分厂的资质证明文件。
一、招标编号:TCZB—2006—004
二、项目名称:北京市通州区2006年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所需专用设备及材料定点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PVC-U供水管材、管件、橡胶圈、粘合剂,热镀锌钢管、管件、阀门,水泵及变频电控柜,臭氧消毒设备,除铁锰、氟设备,节水龙头,水表,本项目共分6包。
第一包:PVC-U供水管材、管件、橡胶圈、粘合剂
第二包:热镀锌钢管、管件、阀门、节水龙头
第三包:水泵及变频电控柜
第四包:臭氧消毒设备
第五包:除铁锰、氟设备
第六包:水表
投标人对以上品目可以只投其中的一包,也可以投其中的若干包。但是每位投标人只能对每包选定一个品牌(含若干个系列)参加投标。
四、供货时间:30天之内
五、交货时间及地点:合同约定时间和地点。
六、资格预审:
1、只有经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才可以购买标书并参加此次招标采购活动。
2、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1)营业执照(经年检的正、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国、地)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社保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近2个月内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单位2004-2006年上半年生产销售业绩;(加盖投标人公章);
(9)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格式)
(10)投标货物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鉴定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