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淘汰落后产品生产能力工作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级经贸、财政、金融、工商、环保、质检、安全监督等部门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
“十一五”期间,山东将严格控制水泥总量,优化产业布局,严格按规划要求安排新型干法水泥建设项目。禁止新建、扩建日产2000吨及以下规模新型干法熟料生产线(全部利用工业废渣生产新型干法水泥熟料项目除外),不再新建、扩建日产4000吨以下新型干法熟料生产线。
重点支持在有资源和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市场潜力等条件适宜的地区建设日产4000吨及以上规模的大型新型干法熟料生产线。青岛和威海不准新建水泥熟料生产线;烟台、潍坊、淄博、济南、莱芜和日照原则上不再新建水泥熟料生产线;枣庄、临沂、泰安、济宁严格控制在等量或超量淘汰立窑基础上,建设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滨州、东营、聊城、德州、菏泽在总量控制前提下,重点建设粉磨站、中转库或发展商品混凝土等水泥接替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