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建材行业重点骨干企业、曾获全国建材系统500强等荣誉称号的河南省渑池县水泥厂,2004年6月突然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还债。然而,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该厂并没有按照法律对破产财产进行变价和分配,而是照常进行生产经营,并以年缴纳地税1181万元的经营业绩,位列河南省2007年度地方税收纳税500强的第327名。
一个正在进行破产清算的企业,何以能成全省纳税500强?相关债权人对其破产清算提出质疑,认为其破产是假,逃债是真。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明星企业”突然提出破产申请
公开资料显示,渑池县水泥厂(1999年改制为仰韶水泥集团,但未进行工商变更登记)系县属国有企业,建厂时企业年生产规模为4万吨。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到2000年时,该厂已发展为年产高标号水泥70多万吨,固定资产近3亿元的现代企业集团。自1990年以来,该厂先后获得“河南省工业利税百强企业”“河南省水泥行业经济效益四佳企业”“河南省冶金建材系统先进集体”“河南省产品质量免检企业”等荣誉称号。因经营有方,该厂厂长张拴贵除一直担任企业法人代表外,还先后担任了渑池县政府副县长、县委副书记、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成为当地有名的“红顶商人”。
2004年6月,这个有“河南省水泥行业佼佼者”之称的渑池县水泥厂,突然向渑池县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称“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特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还债”。2004年6月22日,渑池县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渑池县水泥厂已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宣告申请人渑池县水泥厂破产还债。”
一边“破产”清算一边红火经营
据有关知情人士透露,渑池县水泥厂宣告进入破产程序,并非是因为企业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其真正的原因是为了借破产清算之名,中止债权人对其进行的债务追索,逃废将近1.5亿元的金融债务及利息。
据该厂最大债权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郑州办事处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了弄清渑池县水泥厂的真实经营情况,长城公司对该厂1999年以来的企业法人年检报告进行了查询。查询结果显示,自1999年至2006年,渑池县水泥厂年年赢利,年利润最少为132万元,最多达750万元。2007年,该厂缴纳地方税收1181万元,位列河南省2007年度地方税收纳税500强的第327名,并不存在严重亏损情况。
具有法律效力的企业法人年检报告书还显示:2003年度,渑池县水泥厂资产总额23549万元,负债总额17661万元,净资产总额为5888万元。到了申请破产的2004年度,企业资产总额变成了15683万元,负债总额则突然增加到21849万元,企业净资产总额变成了负6166万元。仅仅一年时间,一个当地有名的利税大户,突然变成了“资不抵债”的破产企业。尽管该厂当年的税后利润仍然有302万元。
更让人难以理解的是,渑池县水泥厂不仅申请破产前经营状况良好,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该厂也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及时对破产财产进行变价和分配,而是照常进行生产经营,并正常参加工商年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