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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石材业借贸易新政规范行业市场秩序 |
| 增补石材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对石材进出口影响不大。据海关总署等部委2006年82号公告,板岩等商品被列入加工贸易禁止进口类商品,大理石、花岗岩荒料等商品被列入加工贸易禁止出口类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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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材行业有望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 |
| 作为石材工业大国,我国的石材产量、消费量、贸易量长期位居世界首位。98年以来,我国石材出口开始步入“快车道”。03年我国石材进出口总额近20亿美元,占世界石材贸易总额的13%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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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石材出口企业拟集体提高价格10% |
| 在福建省经贸委指导下,全省9家石材协会、商会及10多家石材重点加工和出口公司召开了价格协调会,向全省石材加工企业、进出口公司发出倡议,从2007年1月1日起,提高石材出口产品价格10%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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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提价政策扶持泉州石材业将走出低谷 |
| 国家取消石材在内部分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对泉州市石材业发展形成了一定冲击。困难面前,该市各级政府部门和石材行业组织积极应对,目前已形成两大利好,有望带动石材业走出低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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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制作:李 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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